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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史 弘治两贤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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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史 弘治两贤臣

【原文】
(弘治)八年,文武大臣以灾异陈时政,(周)经①为具奏草,而斥戏乐一事,语尤切直。帝密令中官廉草奏者,尚书耿裕曰:“疏首吏部,裕实具草。”经曰:“疏草出经手,即有罪,罪经。”世两贤之。
《明史·周经传》

【注释】
①周经:时任吏部左侍郎。

【译文】
弘治八年,文武大臣因灾异上奏章陈述时政利弊,周经是奏章的起草者,痛斥游戏玩乐一事,用语特别急切梗直。孝宗皇帝密令宦官追查起草奏章的人,吏部尚书耿裕说:“奏章是吏部领头,我耿裕是起草者。”周经说:“奏章草稿出自我周经之手,如果有罪,应该判我周经的罪。”人们称赞耿裕、周经两人都是贤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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