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书 严延年审案
【原文】
时郡比得不能太守,涿人毕野白等由是废乱。大姓西高氏、东高氏,自郡吏以下皆畏避之,莫敢与牾①,咸曰:“宁负二千石,无负豪大家。”宾客放为盗贼,发,辄入高氏,吏不敢追。浸浸日多,道路张弓拔刃,然后敢行,其乱如此。延年至,遣掾蠡吾赵绣按②高氏得其死罪。绣见延年新将③,心内惧,即为两劾,欲先白其轻者,观延年意怒,乃出其重劾。延年已知其如此矣。赵掾至,果白其轻者,延年索怀中,得重劾,即收送狱。夜入,晨将至市论杀之,先所按者死,吏皆股弁,更遣吏分考两高,究竟其奸,诛杀各数十人。郡中震恐,道不拾遗。
三岁,迁河南太守,赐黄金二十斤。豪强胁息④,野无行盗,威震旁郡。其治务在摧折豪强,扶助贫弱。贫弱虽陷法,曲文以出之;其豪桀侵小民者,以文内之。众人所谓当死者,一朝出之;所谓当生者,诡杀之。吏民莫能测其意深浅,战栗不敢犯禁。按其狱,皆文致不可得反。
延年为人短小精悍,敏捷于事,虽子贡、冉有⑤通艺于政事,不能绝也。吏忠节者,厚遇之如骨肉,皆亲乡之,出身不顾,以是治下无隐情。然疾恶泰⑥甚,中伤者多,尤巧为狱文,善史书⑦,所欲诛杀。奏成于手,中主簿亲近吏不得闻知。奏可论死,奄忽如神。冬月,传属县囚,会论府上,流血数里,河南号曰“屠伯⑧”。令行禁止,郡中正⑨清。
《汉书·酷吏传》
【注释】
①牾(wǔ):同“忤”,违逆,抵触。
②按:同“案”,查究,查考。
③新将:新为郡将。称郡守为郡将,是因郡守也兼掌兵权。
④胁息:胁,收敛。息,气息。
⑤子贡、冉有:孔子的学生,都做过官。冉有,即“冉求”。
⑥泰:通“太”。
⑦史书:指汉代通行的隶书。
⑧伯:魁首。
⑨正:通“政”。政事。
【译文】
那时,接连派到涿郡去的太守都无能,涿郡人毕野白等因此得以横行不法。而豪强大族西高氏和东高氏,更是连郡府的官吏都畏避他们,不敢顶撞他们,都说:“宁可得罪太守,不能得罪豪门。”两家的门客在外放肆地偷盗抢劫,案发了,就躲进主家,官吏不敢追捕。这样,日久,行人都要张弓拔刀才敢在路上行走,郡中盗贼作乱竟到这等程度。严延年到任后,即派郡府的属官蠡吾人赵绣去调查高家的罪行,核定他们犯有死罪。赵绣见严延年是新来的郡将,心中惧怕,就起草了两份劾罪书,准备先禀告那轻的,如果严延年发怒,就把那份重的劾罪书拿出来。严延年早已知道他的这种做法。赵绣来了,果然禀告那份轻的。严延年在赵绣怀里搜出了那份重罪检举书,立刻将他送进了监狱。头天夜里入狱,第二天早晨就被押赴市中定罪斩首,死在他所查究的高氏之前。这事吓得官吏们都两腿发抖。严延年再派人分头查究两个高家,彻底追查他们的罪恶,每家诛杀几十人。郡中民众大为震惊害怕,从此境内路不拾遗。
三年后,严延年调任河南太守,赏赐黄金20斤。河南郡中豪强都收敛自己的行为,郊野也没有行劫的盗贼,严延年的声威震动了邻近郡县。他治理地方的要旨是抑戒制服豪强,扶助贫弱。贫弱者犯法,也要回护掩饰以解脱他们;对那些欺压百姓的豪强,他就加重案文词语把他们抓进监狱。大家认为一定会被处死的犯人,不定什么时候就被释放出狱,而那些被认为没有犯死罪的,严延年却又出乎意料地将他杀死。官吏和百姓都猜不到严延年什么时候执法严厉,什么时候宽松,都十分惶恐,不敢触法犯禁。而核查严延年所处理的案件,又都文案缜密,无可翻改。
严延年身材短小,精明能干,办事灵活迅速,虽然子贡、冉有精通政务,但也未必能超过他。郡府官员忠诚奉公的,严延年待他们就优厚如自家人,并亲近、一心向着他们,居官办事不顾个人得失,因此在他管辖的区域之内没有他不知道的事。但严延年嫉恶如仇太过,被伤害的人很多,尤其是他善于写狱辞,又善于写官府文书,想杀某人,就亲手写成奏折,连掌管文书的中主簿,以及最接近他的属吏,都无从得知。奏准判定一个人的死罪,迅速得就像神明。冬天行刑时,严延年命令所属各县把囚犯解送来郡。集中在郡府判处死刑,血流数里,河南郡的人因此称严延年为“屠伯”。在他管辖的地域内,有令则行,有禁则止,一郡之内政治清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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