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汉书 虞延执法不避权贵
【原文】
虞延字子大,陈留东昏①人也。延初生,其上有物若一匹练,遂上升天,占者以为吉。及长。长八尺六寸,要②带十围,力能扛鼎。少为户牖亭长。时王莽贵人魏氏宾客放从③,延率吏卒突入其家捕之,以此见怨,故位不升。性敦朴,不拘小节,又无乡曲之誉。王莽末,天下大乱,延常婴甲胄,拥卫亲族,扞御钞盗,赖其全者甚众。延从女弟年在孩乳,其母不能活之,弃于沟中,延闻其号声,哀而收之,养至成人。建武初,仕执金吾府,除细阳令。每至岁时伏腊,辄休遣徒系,各使归家,并感其恩德,应期而还。有囚于家被病,自载诣狱,既至而死,延率掾吏,殡于门外,百姓感悦之。……
二十三年,司徒玉况辟焉。时元正朝贺,帝望而识延,遣小黄门驰问之,即日召拜公车令。明年,迁洛阳令。是时阴氏④有客马成者,常为奸盗,延收考之。阴氏屡请,获一书辄加篣二百。信阳侯阴就乃诉帝,谮延多所冤枉。帝乃临御道之馆,亲录囚徒⑤。延陈其狱状可论者在东,无理者居西。成乃回欲趋东,延前执之,谓曰:“尔人之巨蠹,久依城社,不畏熏烧。今考实未竟,宜当尽法!”成大呼称枉,陛戟郎以戟刺延,叱使置之。帝知延不私,谓成曰:“汝犯王法,身自取之!”呵使速去。后数日伏诛。于是外戚敛手,莫敢干法。在县三年,迁南阳太守。
《后汉书·虞延传》
【注释】
①陈留东昏:陈留,郡名,在今河南陈留具。东昏,县名,在今河南兰封县东北。
②要:通“腰”。
③从:通“纵”。
④阴氏:阴氏家族。时光武帝皇后阴丽华有宠。
⑤录囚徒:省察、甄别囚犯。
【译文】
虞延字子大,陈留郡东昏县人。虞延初生时,身上有物像一匹白绢,慢慢升天而去,占卜的人以为是吉兆。等到长大,身高八尺六寸,腰阔十围,力大能举鼎。年轻时为户牖亭长。当时王莽的贵人魏氏家族中的宾客放纵,虞延率官吏兵士突入其家中捕拿,以此受魏氏怨恨,不能升官。虞延敦厚朴实,不拘小节,又无乡里的美誉。王莽末年,天下大乱,虞延常披挂甲胄拥卫亲族,捍御强盗,依靠他保全的人很多。虞延的堂妹婴幼,其母不能养活,把她遗弃在沟中,虞延听到她的哭声,哀怜而收养了她,把她抚养成人。建武初年,虞延供职执金吾府,后任细阳县令。每到岁时伏腊节气,就把囚徒犯人放遣归家,囚犯们都感激他的恩德,按期返回。有一个囚徒在家里染上了病,还自己乘着车子返狱,到监狱就死了,虞延率领掾吏送殡于门外,百姓感激喜悦。……
建武二十三年(47年),司徒玉况征召虞延。正月初一朝贺,光武帝望见虞延就认出了他,派小黄门跑去询问,当天就召拜他为公车令。第二年,迁洛阳令。这时阴氏家族有宾客马成,常为奸盗,虞延抓住拷问。阴氏家族多次请求宽恕,虞延接到一封求情信就加打两百板子。信阳侯阴就于是上告光武帝,诬蔑虞延多冤枉好人。光武帝就亲自到御道馆,省察甄别囚犯。虞延陈告说各自的狱状可以商讨的在东边,无可议论的在西边。马成就回转来想到东边去,虞延往前捉住他,对他说:“你是人中的巨蠹,久居城中土地神社,不怕烟熏火烧。今考实没有完,应当依法处置!”马成大呼冤枉,陛戟郎用戟刺虞延,喝叱虞延放开马成。光武帝知道虞延无私,对马成道:“你犯了王法,咎由自取!”喝叱他速去。几天以后马成就正法伏诛了。于是外戚们敛手,没有敢犯法的。在县三年后,升任南阳太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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