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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 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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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 又

【原文】
羲之为会稽,子敬出戏。见北馆新白土壁,白净可爱。子敬令取扫帚,沾泥汁中,以书壁。为方丈一字,暧斐亹,极有势好。日日观者成市。羲之后见,叹其美,问谁所作,答曰:“七郎。”羲之于是作书与所亲云:“子敬飞白大有,直是图于此壁。”子敬好书,触遇造玄。有一好事年少,故作精白纸械,着往诣子敬,便取械书之,草正诸体悉备,两袖及标略周,自叹北来之合。年少觉王左右有凌夺之色,如是掣械而走。左右果逐及于门外,斗争分裂,少年才得一袖而已。子敬为吴兴,羊欣①父不疑为乌程令。欣时年十五六,书已有意。为了敬所知,往县。入欣斋,著新白绢裙昼眠,子敬乃书其裙幅及带。欣觉欢乐,遂宝之,后以上朝廷。

【注释】
①羊欣:字敬元,泰山郡南城(今山东费县魏庄乡南武城)人,东晋、南朝宋时著名书法家。曾官中散大夫、义兴太守,是王献之的外甥,书法得到王献之亲授。

【译文】
王羲之在会稽任内使时,王献之闹出过一次趣事。他看到北馆新用白土刷的墙壁,白净可爱,于是让人拿来扫帚,蘸着泥汁,在白墙壁上书写一丈那么大的一个“一”字,笔锋潇洒逸美,很有气势,天天有人来观赏,如同闹市。王羲之看到后,赞叹字写得漂亮,问是谁写的。人们回答:“是七郎。”于是王羲之给亲族写信,说:“子敬的飞白大有长进,比方他在这墙壁上写的。”王献之喜好书法,有时也遇到奇事。有好事的公子,做成一个纸人,带着它到王献之那里,让王献之在上面写字,并说,他是特意从北面来找他的,于是,王献之在纸人上书写了草书、正楷、飞白等各种书法。等到主体与两袖都写得差不多时,这个少年觉得王献之身边的仆人像是要夺走这纸人,于是拎起纸人就走。王献之的仆人果然追赶到门外,两方争抢中,纸人已经撕裂,这个惹事少年只抢到一只衣袖。王献之去吴兴,有个叫羊欣的男孩,其父羊不疑担任乌程县令。羊欣这年才十五六岁,学习书法已达到一定的境界。王献之听说后,专程到乌程县去看望羊欣。进了羊欣的房间,看到他穿着一条新做的白绢裙在床上睡觉,王献之于是取过来笔墨在白绢裙和衣带上书写。羊欣醒来发觉后非常高兴,将它们像珍宝一样收藏起来,后来把它进献给朝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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