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财篇 致诸弟·带归度岁之资
【原文】
澄侯、温甫、子植、季洪四位老弟足下:
廿五日遣春二、维五归家,曾寄一函,并谕旨奏折二册。廿六日水师在九江开仗获胜,陆路塔、罗之军在江北蕲州之莲花桥大获胜仗,杀贼千余人,二十八日克复广济县城。初一日在大河埔大获胜仗,初四日在黄梅城外大获胜仗,初五日克复黄梅县城。该匪数万,现屯踞江岸之小池口,与九江府城相对。塔、罗之军即日追至江岸,即可水陆夹击。能将北岸扫除,然后可渡江以剿九江府之贼。
兹因魏荫亭亲家还乡之便,付去银一百两,为家中卒岁之资。以三分计之:新屋人多,取其二以供用;老屋人少,取其一以供用。外五十两一封,以送亲族各家,即往年在京寄回之旧例也。以后我家光景略好,此项断不可缺,家中却不可过于宽裕。处此乱世,愈穷愈好。
我现在军中声名极好,所过之处,百姓爆竹焚香跪迎,送钱米猪羊来犒军者络绎不绝。以祖宗累世之厚德,使我一人食此隆报,享此荣名,寸心兢兢①,且愧且慎。现在但愿官阶不再进,虚名不再张,常葆此以无咎②,即是持家守身之道。至军事之成败利钝,此关乎国家之福,吾惟力尽人事,不敢存丝毫侥幸之心。诸弟禀告堂上大人,不必悬念。
咸丰四年十一月初七日书于武穴舟中
【注释】
①寸心兢兢:指心里战战兢兢的样子。
②无咎:无过错。
【译文】
澄侯、温甫、子植、季洪四位老弟足下:
二十五日派春二、维五回家,曾经寄了一封信,并谕旨奏折二册。二十六日水师在九江开仗得胜,陆路塔、罗的军队在江北蕲州的莲花桥大获全胜,杀敌一千多人,二十八日收复广济县城。初一日在大河埔大获全胜,初四日在黄梅城外大获全胜,初五日收复黄梅县城。敌军几万人,现屯踞江岸的小池口,和九江府城相对。塔、罗的军队,当日追到江岸,便可水陆夹攻,能将北岸扫除,然后可以渡江去剿九江府之敌。
乘魏荫亭亲家回家之便,寄去银子一百两,为家中年底的用度。分成三份,新屋人多,可占两份供他们用;老屋人少,可分一份。另外五十两的一封,送亲戚族人各家,即往年的旧例。以后我家光景略好,这个项目决不可缺,家中却不可过于宽裕,因处在动乱年代,越穷越好。
我现在军队中声名极好,所过之处,百姓放爆竹,焚香跪着迎接,送钱、米、猪、羊来犒赏军队的人络绎不绝。凭借祖宗一代又一代积累下来的厚德,使我一个人得到隆重的回报,享这么大的荣名,心里真是战战兢兢,又惭愧又谨慎。现在只愿官阶不要再升,虚名不要再张大,保持现状,不出过失,便是持家守身的道理。至于军事的成与败,利与不利,这是关系国家的福泽,我只能尽人事,不敢存一点侥幸心理,弟弟们请禀告堂上大人,不必悬念。
咸丰四年十一月初七日写于武穴船中
下一篇:修身篇 禀父母·谨守父亲保身之则